根据《中华人回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答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前款征税。
一、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百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二、房屋交换的流程
1、通过经纪人的中介经纪公司进行交易,应通过网上系统进行签约房屋买卖,度或自行成交持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元素的签署总服务台政务大厅入口出售。
2、控股销售和纳税申报的税务窗口等元素,领取纳税通知书。
3、专项维修资金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问或存款证明。
4、谁将会收到在售的二手房过户领号处单独的接收号码的元素,被称为数到受理窗答口提交申请,接受成品,收集信息,以告知单。
5、根据信息接收付款通知领取缴费通知单到付款窗口后,通知预约单的时间窗口付款。
6、后全额支付费用,在一些二手房交易过户时单独接收数字带来的,被称为数产生一代又寄存器窗口登记,发牌申请表窗口的许可回,以获得房屋所有权。
7、交易手续费:答住宅:建筑面积收费,每平方米6元,一半的买家和卖家;非住宅:价格0.7%,或指导价收取,买卖双方一半。
8、时间:7个工作日。
契税:(受让人缴纳):
1、新建商品住房买卖:按房价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为1.5%)
2、非居住知新建商品房买卖:按房价的3%
3、存量住房买卖:按房价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为1.5%)
4、非居住存量房屋买卖:按房价的3%
5、交换:房屋交换差价支付方按差额的3%
6、赠与:按房地产评估价格的3%
7、预购商品房及其转让:按房价的3%(其中个人预购普通住房按房价的1.5%)预征。
扩展资料: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道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版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权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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